乳山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8月6日乳山市科研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方案第一条为逐步构建科研领域信用体系,第二条科技创新责任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是指对在我市区域内的责任主体,对相关责任主体包括项目参与单位进行信用评价,第六条科研领域责任主体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个不同的等级,(一)A等级认定依据:相关责任主体在参与各级各类科技创新活动(主要指申报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才类项目、责任主体与高校院所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各级科技创新优惠政策扶持项目、申报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平台,(二)B等级认定依据:相关责任主体参与各级科技科技创新活动过程中在绩效评价、动态考评等管理环节获得优秀等级的法人,(三)C等级认定依据:相关责任主体参与各级科技科技创新行动活动中在项目验收、督导检查等环节积极配合科技主管部门按期完成项目任务目标,(四)D等级认定依据:相关责任主体在参与各级科技科技创新活动过程中在项目验收、督导检查等环节中拒不配合科技主管部门调度和验收的,第七条相关责任主体信用评价结果管理方式如下:(一)信用评级为A级的,第八条市科技局建立市科研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市科技创新活动责任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和评价等级进行分级分类集中管理,市科技局在组织科研领域信用评级前,第九条市科研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方案,作为市科技局对科技创新活动责任主体实施有效管理的内部控制手段,第十条对于信用评价为D级的相关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