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海沧区促进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厦海政规〔2023〕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我局拟对2023年度符合《实施办法》条件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开展政策兑现,二、申报材料1.《海沧区促进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政策奖励申请表(原件2份),2.申请首次入统奖励时,企业需提供:入统当年1-12月份的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F203财务状况表,企业需提供:入统次年1-11月份的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F203财务状况表,企业需提供:2023年及2022年1-11月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及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F203财务状况表,企业需提供:2023年及2022年1-11月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及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F203财务状况表,历年1-11月份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F203财务状况表,企业需提供:申请奖励当年及前一年1-11月份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F203财务状况表、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购买合同,6.申请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奖励:(1)初次通过评审的企业需提供:上级部门对企业设立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的认定文件,(2)复评企业需提供:复评及复评前上级部门对企业设立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的认定文件,7.申请员工贡献奖励:(1)高管人员需提供:公司任命书或者任命公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医社保缴交记录,(2)骨干员工需提供: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个人相关工作简历、医社保缴交记录,将另行通知)三、提交方式收件及审核材料提交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区政府大楼1207室(材料可EMS或顺丰快递提交)联系方式:贾妮娜6587180曾涛6085515五、相关附件1.《海沧区促进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政策奖励申请表2.《海沧区促进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厦海政规〔202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