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五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58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N〔2024〕-2562号)等文件精神,我县拟遴选3-7个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请各乡、镇政府(涉农街道)组织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服务和经营主体申报,已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地块不纳入本项目范围,五、实施主体有关要求实施主体为在我县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生产服务和经营主体,由县农业农村局发布申报通知,项目实施主体原则上为3-7个,实施主体编制推广应用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向实施主体下达项目实施通知书,实施主体接到项目实施通知书后,实施主体定期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报告,项目实施主体整理归档项目所有资料,(三)实施主体基本情况简介(包含实施主体类型,联系电话:13778192026)附件:1.西充县2024年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申报表2.2024年四川省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申报书3.西充县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细则4.拟实施建设地块未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承诺书西充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23日附件下载:1.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