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简称《若干措施》,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大对“两新”工作的支持力度,现针对“两新”工作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若干措施》明确新增对能源电力、老旧电梯等领域设备更新,报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节能降碳、安全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单位需于8月8日前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系统完成项目入库,于8月2日(周五)上午10:00前反馈我局(反馈邮箱:xmhcjxj@163.com),(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请各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求》(附件2),抓紧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应具体、详实,可在资金申请报告内附上设备采购凭证等佐证材料即可,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于8月2日(周五)上午10:00前提交资金申请报告至我局(反馈邮箱:xmhcjxj@163.com),请项目建设单位于8月8日下班前,登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系统(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环境处,申报工作指引详见附件3),系统填报信息、项目汇总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三者信息需保持完全一致,附件:1.项目汇总表2.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求3.录入国家重大项目库工作指引4.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门市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2024年7月31日(联系人:罗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