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沧区领军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厦海委人才﹝2023﹞2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决定开展海沧区第二批领军人才评选工作,为海沧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重点推荐、选拔在海沧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中发挥突出作用的优秀中青年人才,仍在管理期内的厦门市拔尖人才、海沧区领军人才不参与此次评选,二、选拔程序及推荐申报流程按照《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流程如下:(一)申报材料申报人填写《海沧区第二批领军人才人选申报表》一式两份(可从附件下载,2.为主负责或承担区级以上重大科研、重点工程项目证明材料,7.其他能证明本人主要专业业绩的材料,(二)申报方式申报人于2024年6月7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两份及主要业绩证明材料一套)连同电子版报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三、组织实施海沧区领军人才评选遵循公开、平等、择优原则,评选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相关领域主管部门实施,请及时与主管部门或区委组织部联系,6888260(市政交通)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6893775区文旅局:6081573区卫健局:6588576区工商联:6053003海沧街道:6081533新阳街道:6889371嵩屿街道:6882702东孚街道:6318286附件:1.海沧区第二批领军人才人选申报表2.海沧区领军人才选拔管理办法中共海沧区委组织部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