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和加强厦门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建设与管理,促进全市制造业创新能力提升,根据《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厦工信规〔2022〕3号,现将开展2024年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创新中心认定条件达到下列条件和要求的创新中心培育单位可申请认定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一)建立了相对独立运行的机构,以及通过技术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企业委托研发、检测检验等方式提供服务的能力,创新中心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培育期间研发5项以上行业共性关键技术,通过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并已开始向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或通过自行孵化的企业实现共性技术的转移扩散,创新中心培育单位已成为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技术创新平台,(八)具备开放合作交流机制和面向行业地区提供服务的能力,(九)具备吸引和培养高层次研发人员和工程技术人才的能力,二、申报材料及其他要求请有意向申报认定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培育单位填写《厦门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申请书》(附件2)、《厦门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3),三、联系方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发展处联系电话:2896770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东楼809室附件:1.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厦工信规〔2022〕3号)2.厦门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申请书3.厦门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汇总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