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入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厦府办规〔2024〕10号)《厦门市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为着力推动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现组织开展厦门市海沧区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参与企业的征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征集对象自愿参与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的注册地在海沧区的家装厨卫建材生产或销售企业、家居卖场等,消费者单笔消费满1000元,单笔消费最高补贴2000元,2021年以来参与我市历次政府促消费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5.参与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活动的产品应符合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四、报名须知1.申报企业应认真填写相关情况表(见附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盖章原件提交至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3417办公室(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滨湖大厦),2.经过初步资料审核合格的企业,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才予以推荐公示,3.报名企业入选后,五、报名材料1.厦门市海沧区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附件1);2.诚信承诺书和申报信息表(附件2);3.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盖章);4.企业在厦直营门店目录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5.品牌授权推荐函;6.提供2023年度、2024年1-6月销售额(提供税务部门《销售额纳税证明》);7.“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报告》(在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五、联系方式联系人:高学鹏联系电话:6806792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滨湖大厦附件:1.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2.诚信承诺书和申报信息表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