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厦海政规〔2021〕2号)及《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奖励的通知》,我局已完成了2023年度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有关奖励的申报、审核工作,现将通过审核的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4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92-6588769附件:2023年度海沧区建筑业扶持政策奖励审核情况表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