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工程类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20万元,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切实做好项目申请经费的预算编制工作,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提出项目任务安排及经费分解方案,项目牵头单位承担的项目研究任务及经费预算不得低于50%,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科财处廖雁萍余晓东电话:0591-88362105附件:2025年度省环保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7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省环保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一、项目预算不得对直接费用中各科目预算简单按比例编制,根据项目申报的经费预算组织编制细化预算,承担单位财务部门须对项目经费预算的执行进行全过程监管,(注:收入预算指总投资预算)七、项目经费预算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承担单位履行本职工作的经费和其他与项目不相关的经费不在该列支范围,(一)直接费用1.设备费:预算编制中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劳务费预算需说明各类人员在项目中的责任分工、投入时间、支付标准等基本测算说明,十一、项目经费预算中除专家咨询费有具体限额标准、间接费用有比例要求外,十二、项目预算中不得编制不可预见费用和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