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平竞争工作,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海宁市支持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奖励意见实施细则(修订版)》文件废止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反馈至我局,公示日期: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15日联系人:张明联系电话:0573-87287127联系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89号邮编:314400附件:《关于<海宁市支持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奖励意见实施细则(修订版)>文件废止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9月30日关于《海宁市支持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奖励意见实施细则(修订版)》文件废止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经研究,决定废止《海宁市支持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奖励意见实施细则(修订版)》(海建建〔2023〕86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