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商贸流通标准化工作实际,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第二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坚持提升商贸流通标准国际化水平,企业试点主体为开展商贸流通降本增效或消费品以旧换新的相关企业,试点城市要构建、完善与试点内容相适应的标准体系,建立商贸流通标准体系,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试点企业应建立健全与试点方向、任务适配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及时优化商贸流通设施配置、服务流程、技术创新、成本控制相关标准,试点企业应依据标准优化管理和服务流程,试点企业应科学评估试点对本企业工作成效,总结试点推动商贸流通降本增效的经济效益、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工作成效,试点城市人民政府重视商贸流通标准化工作,内容包括商贸流通标准化工作基本情况(试点方向、重点领域、承担单位、标准化工作基础等)、试点工作方案(试点目标、拟开展的重点工作、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将委托各省级商务、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本地区试点项目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