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续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经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8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符合2024年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企业信息(第二批)予以公示,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海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逾期或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限: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7日,举报电话:0535-3222652附件:2024年海阳市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二批).xls海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