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广东省就业创业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见习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用人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的,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现下达“2024年就业见习补贴”和“就业创业政策性补贴及专项服务补助”到你单位,专项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本次下达的中央资金“2024年就业见习补贴”和“就业创业政策性补贴及专项服务补助”不得随意修改资金项目名,此次资金上级对下级转移支付功能类科目为2300248,请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附件:1.资金调整明细表2.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明细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26日附件1资金调整明细表分配单位项目名称项目代码功能类科目代码部门经济类科目预算指标(元)备注中山市坦洲人民政府2024年就业见习补贴442000240000000075584208071130399220,205.09详见附件2: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明细表(坦洲镇人民政府)就业创业政策性补贴及专项服务补助442000240000000085606182,660.01合计402,865.10附件:1.附件2: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明细表(坦洲).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