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京发改规〔2013〕6号)相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2024年第一批共27家单位(名单见附件1)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通过审核评估的实施单位,实施单位为非公共机构的,对实际发生金额10万元以下的审核费用给予全额补助,实际发生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部分:对自愿性审核给予50%补助,审核费用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审核费用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3万元,实施单位为公共机构的,根据实际发生的审核费用给予全额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选择“2024年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费用补助”项目进行申请,并将清洁生产审核费用补助申报纸质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2)报送至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25日(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张国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