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7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监督单位提出意见,监督单位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水务局,监督单位地址:青龙镇祖山路156号,监督电话:0335---786223012317,电子邮箱:qlxswj@126.com,附件: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工程计划实施清单(衔接资金项目),2024年河道项目计划实施清单(衔接资金项目)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工程计划实施清单(衔接资金项目).xls2024年河道治理项目计划实施清单(衔接资金项目).xls青龙满族自治县水务局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