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2024年度工作计划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我市已开展了两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国家级高企”)认定申报受理工作,决定开展我市2024年第三批国家级高企认定申报工作,尚未取得国家级高企资格或国家级高企资格已失效的企业,(二)2021年通过国家级高企认定、2024年高企证书资格到期的企业(注:若重新认定企业名称已发生变更的,请拟申报企业尽快登录国家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三、申报程序(一)申报系统登录与填报企业应按《工作指引》中第二点“认定程序”第(三)条“提交材料”中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系统申报上传证明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二)申报材料1、企业按“厦门市国家级高企认定/重新认定申报材料清单(2024年-新版)”(详见附件3)准备纸质申报材料,(二)原经济特区内(思明区、湖里区)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且新认定的国家级高企,对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且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高企的,由其承担我市国家级高企认定的培训、辅导、咨询及受理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市高新协会可免费为企业提供申报辅导服务,2、收件人:张博柯昱电话:20533627703968(四)其他事项上述申报截止时间以申报企业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完成系统申报,七、联系方式咨询受理:厦门市高新技术发展协会咨询电话:2025913、2052826、2108271、2053362、2052621、2025871、2053981、2508676咨询地址:思明区虎园路2号科技大院5号楼6楼609、610、612、616室责任处室:市高企认定办(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电话:2661606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