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委军民融合办公室2024年7月4日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强化企业科技投入主体地位(一)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政策,推动省属国有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率不低于同期全国省级监管企业平均水平,(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经信厅)(二)支持企业组建研发机构,(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三、强化高校院所科技投入力度(三)支持高校院所加强有组织科研,将研发经费投入水平作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科技资源分配、绩效评价考核的重要指标,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联合企业开展横向项目研究或参与企业研发项目,(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四)支持高校院所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委军民融合办)四、放大财政科技资金引导作用(五)加强财政科技预算保障和统筹,(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直有关单位)(六)加强基础研究投入,(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五、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七)引导投资基金赋能科技创新,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投入,(责任单位:长江产业集团、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八)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统筹管理省市县科技、教育、发改、经信、军民融合、农业农村、人才办、科协等部门的财政科技投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