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农业农村局:为持续推动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激励方案(2024年修订)》(中财金〔2024〕12号)等文件精神,对2023年度因市镇财政补贴分担比例调整产生的补贴差额资金、农业保险综合贡献率排名前10名镇街的奖励资金进行分配拨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度农业保险激励资金总额为3063万元,根据市财政资金额度安排,第一批激励资金1000万元已按照分配方案下拨至各镇街,现将第二批激励资金406万元下达给你们,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本通知的分配方案,按照《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激励方案(2024年修订)》(中财金〔2024〕12号),激励金专项用于农业保险方面的支出,二、有关工作要求(一)请各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做好资金使用工作,请严格按照广东省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1.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市级激励资金(第二批)分配表2.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市级激励资金任务清单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26日(联系人及电话:马相儒,88221226)附件下载:1: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市级激励资金(第二批)分配表.et附件下载:2: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市级激励资金任务清单.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