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安质总站、建筑市场总站,各有关单位: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认定办法>和<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24〕56号),现就落实“宁波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和“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创优挂牌公示和动态考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拟参与宁波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工程奖认定和“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评审的工程项目,申报企业通过企业账号登录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选择“结构优质奖创优挂牌申请”或“甬江杯创优挂牌申请”子菜单,三、市建设安质总站和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对创优挂牌项目及时做好审核工作,同时强化创优项目挂牌的动态考核管理,以及其他不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认定办法》和《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规定条件的,四、未进行创优挂牌或动态考核中被取消创优挂牌的项目,五、工程结构优质奖现场质量评估也采用线上申请方式,申请企业通过企业账号登录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结构优质奖现场评估申请”子菜单,市建设安质总站和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申请要求,做好结构优质奖现场质量评估安排,附件: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创优项目模块操作说明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