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推进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工作,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进一步提升《规定》的科学性,依据有关程序现予公示,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通过邮寄信件、电话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26日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523-86967484电子邮箱:553778581@qq.com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12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规划管理科)附件1: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doc附件2: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附件3:关于《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doc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分局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