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就业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对象山区各相关单位申报补贴材料进行审核,拟给予象山区各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合计195050.00元,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合计76988.77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8日),对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4月1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桂林市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73-3840853地址:象山区环城西二路5号桂林市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