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享受不超过500平方米人才创业园办公场所5年内租金全补,(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工信局、区财政局)第二条设立国际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在厦门科学城设立国际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外办、区委台港澳办、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第三条完善人才阵地奖励鼓励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各级人才驿站评选,(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二、鼓励人才创新创业第四条加强创业扶持完善创业人才补助,对省级以上引才计划和厦门“双百计划”创业项目企业,(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工信局、区财政局)第五条优化场所支持优化创业场所补助标准和范围,对省级以上引才计划和厦门“双百计划”创业项目企业给予5年的租金补贴,对自租厂房按实际租金和面积给予每平方米每年最高补贴25元,或对自租办公用房按实际租金和面积给予每平方米每年最高补贴50元,(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工信局、区财政局)第六条积极鼓励引才育才充分激发企业引才育才主体作用,属于海外引进人才的,每引进1名人才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8万元、15万元、12万元,属于国内引进人才的,每引进1名人才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12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工信局、区财政局)第七条大力引进培育技能人才鼓励企业吸引技能人才来同就业发展,(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工信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三、加强人才生活保障第八条设立“苏颂人才卡”结合高层次人才在医、住、游等方面的需求,(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卫健局、区文旅局)第九条开通医疗专家一对一专享服务与同安辖区指定医院开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