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关于2023年(第十八批)符合申领帮扶对象外出务工奖补条件人员的公示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1〕14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琼人发〔2021〕146号)和《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帮扶对象外出务工奖补和一次性交通补助的通知》(乐人社〔2023〕47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符合申领帮扶对象外出务工奖补的有王奇进等356人,总金额:532300.00元(其中:务工奖补:356人,金额:505900.00元,交通补助:99人,金额:2640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0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形式向县就业局提出意见,县就业局联系电话:0898-85523042,监督电话:0898-85523454(县人社局)附件:2023年度(第十八批)外出务工奖补和一次性交通补助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