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方案>的通知》(赣科发〔2023〕2号)和《关于组织电子信息、农林领域省重优化重组申报工作的通知》(赣科发财字〔2023〕88号)要求,拟批复组建“先进电子材料与器件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等42个江西省重点实验室(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科技厅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异议问题应清楚表述,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收到的异议,省科技厅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逾期或匿名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及电话:1.省科技厅条件财务处0791-862538722.省科技厅科技监督处0791-862639383.省纪委驻厅纪检监察组0791-86265917通讯地址: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邮编:330046附件:电子信息、农林领域江西省重点实验室拟组建名单公示江西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