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为做好2024年度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的居民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若企业在提交认定申报资料后发生名称变化的,待认定后在办理相关更名手续,截止日期前企业需完成网上申报和材料提交等相关操作,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第三部分进行自我评价,(二)申报企业登录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http://gxt.shaanxi.gov.cn/)“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和流程填写高企认定申请书、上传附件材料、按属地选择推荐部门(以税务部门管理属地为准),推荐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应按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中的知识产权、近三年项目研发活动和成果转化情况、2023年度的科技活动人员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等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把关后报送省高企办,若所聘用机构不在《关于公布陕西省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推荐名单的通知》(可登录省工信厅官网“通知公告”查看)中,须在专项审计报告后附该中介机构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1.由注册会计师协会或地市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协会或地市税务部门对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介机构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