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申报全部采用定向委托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请按照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组织申报流程(一)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申报项目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申报材料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课题牵头单位,确定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申报材料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2.申报受理,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次推荐和重复申报,三、申报资格要求详见《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见附件2),四、具体申报方式(一)网上填报,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8:00至2024年11月3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