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船舶建(改)造源头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装备〔2024〕382号)文件及相关法规,为了进一步加强船舶建改造源头治理,规范船舶修造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拟将泰宁县金湖造船有限公司、泰宁县金源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泰宁县造船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纳入法定检验船舶修造企业认定名单(详见附表),企业应参照《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3000-2019)以及相关法规要求规范提升,现将船舶修造企业认定事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提出监督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本次纳入法定检验船舶修造企业的名单如下:序号修造主体名称修造主体具体地址实际经营业务范围负责人1泰宁县金湖造船有限公司泰宁县梅口乡三级Ⅲ类钢质一般船舶的制造及修理销售严斌2泰宁县金源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泰宁县梅口乡三级Ⅲ类钢质一般船舶的制造及修理销售熊应旺3泰宁县造船有限公司泰宁县梅口乡三级Ⅲ类钢质一般船舶的制造及修理销售廖清贵公示日期: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598-7866736联系人:谢靓泰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