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起草《常州市支持“个转企”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处联系电话:0519-88588089附件:常州市支持“个转企”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25日附件常州市支持“个转企”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规〔2023〕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一、支持对象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个转企”转型升级的企业,2.转型前的个体工商户至少半年内存在销售收入,3.自转型升级为企业之日起,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个转企”企业,2.由各辖市区经营主体登记部门梳理上一年度符合“个转企”支持条件的企业名单,3.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确定拟支持名单,4.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奖励方案,按规定程序会同市市场监管局下达奖励资金,五、资金承担机制“个转企”财政奖励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市、区财政应足额安排奖励资金,六、其他事项本细则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