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补助兑现工作的通知》(闽工信联函投资〔2024〕45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4年省级转移支付资金(2023年度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补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条件项目主体应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独立法人,由项目所属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指导企业申报,审查项目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审核申报企业征信、是否存在安全环保事故及项目是否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库等情况,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在审核上报项目时一并收集汇总上报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实填写《莆田市2024年省级转移支付资金(2023年度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补助)项目现场核查情况表》(附件5),纸质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3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四、申报材料与要求(一)申报材料1.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补助申请表(附件1),4.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2),对应支付凭证开具时间可放宽到2023年度的项目建设期之前或者2023年度的项目建设期后延至项目申报截止之日(2024年9月30日)的期间,设备投资补助申请表(附件1)和现场核查情况表(附件5)需加盖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公章,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不重复享受省级财政资金补助,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应认真核实,各主管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将专项资金拨付给项目实施企业,附件:1.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补助申请表2.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3.项目购置主要设备清单4.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承诺书(企业声明)5.莆田市2024年省级转移支付资金(2023年度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补助)项目现场核查情况表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莆田市财政局2024年9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