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企业:按照河北省工信厅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工业诊断服务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做好2021年度工业诊断服务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对象为省工信厅认定的前三批“工业诊所”服务机构,评价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认定的“工业诊所”评价期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请区内各“工业诊所”单位抓紧时间按通知要求准备绩效评价资料?,务必于2022年5月5日15点前将绩效评价报告纸质版与电子版(U盘存储的电子版)一式三份报送经发局工信处(地址:高新区城市汇客厅槐安东路与昆仑大街交口西北角一楼经济发展局发展改革处办公室),电子版正文为word格式和pdf格式,附件1:关于转发《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工业诊断服务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附件2: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工业诊断服务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22年4月27日(联系人:张照经,联系电话:0311-85096970)搜索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