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办理东湖高新区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第二批)拨款手续通知如下:一、拨款对象第二批奖励资金拨款对象主要为2021年首次认定通过的非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总数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超过2亿元的高企不参加科小评价)二、拨款手续企业登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和创新政策申报管理系统”(https://kcj.ovcc.org.cn:8031/),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申请”项目,上传收据或发票(JPG格式)及附件(PDF格式),填写相关信息,收据正面:抬头填写“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创局”,款项内容填写“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拨款金额填写附件中对应的数字,收据左上角标注附件中对应的序号,收据背面:写明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联系人、手机号码,与公示名称不一致的企业,在申报系统填写“收款人”信息时,以更名后的企业名称等为准,税务关系外迁的企业请勿申请拨款,65563216附件:东湖高新区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拨款企业名单(第二批).xlsx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2022年4月28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