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经审定,现将海口市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样件(共21件)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898-68522107、68533213邮政编码:570105通讯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公园路1号海口市民游客中心南楼一层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审批办附件:1.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00号2.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01号3.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02号4.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03号5.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04号6.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05号7.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06号8.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07号9.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08号10.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09号11.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10号12.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11号13.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12号14.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13号15.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14号16.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15号17.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16号18.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17号19.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18号20.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19号21.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20号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