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渔业发展支出方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99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渔业发展支出方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4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闽财规〔2023〕26号)的文件要求,漳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局组织专家对漳州兴威食品有限公司承担的“兴威水产品加工建设项目”和漳州丸滋食品有限公司承担的“年新增2000吨速冻食品生产线扩建项目”项目进行验收,经专家验收,局务会研究,决定2024年中央农业发展资金补助按照企业项目建设投资比例进行资金划分分配,漳州兴威食品有限公司拨付53.96万元,漳州丸滋食品有限公司拨付26.04万元,所需费用从省级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渔业发展支出方向)补助资金中拨付支出,该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在漳州台商投资区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28日)来电、来人反映,联系人:林颖联系方式:6772073,漳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局2024年9月24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