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罗山县2024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罗告知〔2024〕3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罗山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征收范围为龙山街道沈畈社区等,四至范围:东至龙山街道沈畈社区,二、土地现状征收土地总面积8.3399公顷,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补偿标准为75万元/公顷,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1、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安置费625.4925万元(其中征地补偿费250.1970万元,罗山县人民政府已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已与被拆迁群众100%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并做好被拆迁群众补偿安置工作,六、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龙山街道办事处办理土地补偿登记,七、异议反馈渠道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罗山县人民政府或罗山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