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医保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人员培训方案(试行)的通知》(榕医保文〔2021〕25号)和《福州市医疗保障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沿用〈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人员培训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补贴给承担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人员培训任务的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经福州市福清医疗保障局确认,我局复审、公示,现将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2023年(第7期)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人员培训福清参训学员7人0.7万元的培训补贴资金拨付给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附件:2023年第三批次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人员培训福清参训学员花名册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福清医疗保障局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