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全省财政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按照《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2024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通知》(黔财监〔2024〕11号)要求,现将2024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检查查前公示如下:一、被检查单位名单罗甸县茂井镇人民政府、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甸县第一中学、罗甸县边阳高级中学、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玉湖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6个单位,二、检查主要内容(一)会计信息质量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切实加大对会计造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二)非税征缴方面,加大对非税收入征缴力度,(三)政府采购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重点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三、检查范围重点检查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的相关事项,四、检查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9月25日前结束,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提供被检查单位涉及财政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财政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854-7611629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