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联合丹云乡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对福建天叶中草药开发有限公司承担的三叶青基地灌溉项目和三叶青晾晒厂提升项目、赤岸村民委员会承担的赤岸村三叶青基地灌溉项目、溪坪村民委员会承担的溪坪村三叶青基地灌溉项目进行验收:1.三叶青基地灌溉项目和三叶青晾晒厂提升项目,完成“三叶青基地灌溉项目、三叶青晾晒厂提升项目”项目备案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基本符合要求,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提供项目结算审定金额分别为49.5084万元和20.9766万元,其中:三叶青基地灌溉项目49.5084万元、三叶青基地晾晒厂提升项目20.9766万元,2.赤岸村三叶青基地灌溉项目,项目建设基本符合要求,项目结算审核报告(闽咨价[2024]结字184号)审定金额13.7724万元;建立财务专账,已付金额13.3592万元,应付未付金额0.4132万元(预留工程质保金),3.溪坪村三叶青基地灌溉项目,项目建设基本符合要求,项目结算金额9.4514万元,建立财务专账,项目相关支出9.9614万元(含:设计、预算、招标等前期费用),已付金额9.1678万元,应付未付金额0.2836万元(预留工程质保金),公示期:2024年9月24日-9月30日,邮编:350700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