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8月8日慈溪市重大交通工程会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慈溪市重大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慈溪市重大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第三条重大交通工程建设管理采取差异化管理模式,每季度根据各参建单位责任主体履行质量、安全、进度、环保管理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状况进行评价,为绿色工程项目:(一)项目责任主体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体系完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位,为黄色工程项目:(一)项目责任主体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体系较完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基本到位,为红色工程项目:(一)项目责任主体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欠健全、体系不完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不到位,(二)工程质量技术资料不齐全,(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汇报上级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建设单位以及参建单位公司层面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三)重点讨论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进度问题,重点检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的规范性、整改的及时性和完整性,第十二条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一个年度内如有两次被纳入红色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