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财教〔2022〕28号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中山中学: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2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22)17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2]25号)精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主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县中心区公办学校扩容建设项目实施,现下达你们校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省级补助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金分配原则本年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省级补助资金采取项目法进行分配,项目由各设区市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发(2021)9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遴选上报,项目补助资金根据新增学位数及相关项目补助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安排,本次下达的资金对闽财教指(2021)113号已提前下达2022年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进行清算,二、资金使用管理要求你校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27号)要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你校应参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3)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一)列入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的省级补助项目须在2022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三)项目校要认真履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月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填报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详见附件2),(四)区校安办要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建设管理,附件:1.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安排表2.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3.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荔城区财政局荔城区教育局2022年4月19日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抄送: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