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纪律规定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82号)精神和余杭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2、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名单详见附件2,3、就业困难创业补贴:名单详见附件3,4、小微企业招用社保补贴:名单详见附件4,5、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名单详见附件5,6、一次性创业补贴:名单详见附件6,7、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名单详见附件7,8、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补贴:名单详见附件8,9、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保补贴:名单详见附件9,10、就业困难灵活就业补贴:名单详见附件10,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限为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8日,反映电话:89312345,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11日附件1、2023年12月就业困难用工社保补贴(单位招用)名册.xlsx附件2、2023年12月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名册.xlsx附件3、2023年12月就业困难创业社保补贴名册.xlsx附件4、2023年12月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单位招用)名册.xlsx附件5、2023年12月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名册.xlsx附件6、2023年12月一次性创业补贴名册.xlsx附件7、2023年12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名册.xlsx附件8、2023年12月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补贴名册.xlsx附件9、2023年12月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保补贴名册.xlsx附件10、2023年12月就业困难灵活就业补贴名册.xlsx附件11、2023年12月社会组织社保补贴(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名册.xlsx上一篇:关于拟发放余杭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公示下一篇:2023年11月余杭区就业专项资金拟发放信息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