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洪府发〔2023〕7号)文件精神,持续推动我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我办修订形成了《关于印发〈关于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洪金委办字〔2024〕2号),现将其中涉及的“大力引育金融人才”奖励申报事项修订情况通知如下:一、适用对象(一)本政策适用对象为工商、税务关系和办公地点均在南昌市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相关从业个人和企业,办公地位于南昌市的金融监管机构,(二)本政策所指的相关从业人员是指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高管,办公地位于南昌市的金融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工商、税务关系均在南昌市的以下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全职员工,金融机构为银行、证券、期货和保险公司等,二、申报材料申请表,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三、申报流程“大力引育金融人才”奖励按年度申报,由各申报人准备申报材料向个人所在单位注册地所在县区金融办提出申请,县区金融办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初审,附件:1.关于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引育金融人才”奖励申请报告(模板)2.关于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引育金融人才”奖励申请表(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