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企业申报2022年度我市企业研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程序网上申报:登陆“i厦门(http://ixm.gov.cn)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i工信”-“资金类项目申报”,三、申报企业的基本条件和补助政策(一)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研发首台套1.申报条件(1)在厦门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生产产品为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装备产品,(2)《2022年厦门市民营企业研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资金申请表》(登陆申报系统填写,(5)获国家、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佐证材料,3.补助政策(1)企业生产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装备产品,(2)企业生产列入《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名单》的装备产品,(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和应用1.申报条件(1)在厦门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生产产品为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装备产品,(2)《2022年厦门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资金申请表》(登陆申报系统填写,(4)装备产品获国家、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佐证材料,3.补助政策对经认定列入《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名单》的装备产品,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属于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的60%进行补助,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的30%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