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督查激励力度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24号)、《关于严格做好2021年度省政府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组织评选、综合评审和集体研究,对以下两项督查激励予以公示,一、稳外贸和优化外贸营商环境工作督查激励:合肥市、芜湖市、铜陵市,二、推动跨境电商发展工作督查激励:合肥市、芜湖市、宣城市,公示期为2022年4月29日-5月5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省商务厅贸发处,联系电话:0551-63540212(稳外贸)、63540075(跨境电商)、63540103(厅机关纪委)安徽省商务厅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