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里镇农村工作办公室、吴江开发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农〔2023〕61号、苏农计〔2023〕28号),市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三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104号)和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和工作任务的通知》(吴农发〔2024〕1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3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工作任务及资金(渔业部分)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抓好项目落实,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苏农计〔2021〕46号)等文件要求,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监督和指导项目实施单位抓好项目实施,进一步细化明确资金用途和使用标准,待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上级验收后,再由镇级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根据验收结果将省级资金补助到项目实施单位,三、加强绩效管理,要督促项目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绩效管理的要求,将政策目标实施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作为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日常管理维护,附件:2023年支持落实中央渔业发展政策项目省级补助资金明细表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