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项目以充填尾砂、絮凝剂、水泥和水为主要原辅助材料,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建设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尾砂充填系统2个水泥仓,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大气污染排放限制表5要求,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好项目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中充填站立式砂仓溢流水从充填站接溢流水管至选厂153水池,除尘器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须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好项目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等区域采用HDPE膜+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混凝土(厚度≥250mm),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一般固废暂存间、生产车间等区域采用抗渗混凝土(厚度≥100mm),须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好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