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2年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监[2022]15号)、《新乡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新财监[2022]2号)要求,决定对我区部分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公示如下:一、被检查单位名单新乡市红旗区渠东办事处新乡市红旗区城市管理局新乡学院附属中学二、检查的时间和依据自公示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实施检查,三、联系方式电话:0373—2048715邮箱:hqjdjc@163.com联系人:卢雪萍秦耀珠红旗区财政局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