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4年苏新消费·绿色节能家电以旧换新专项活动第三批家电销售企业遴选的通知》(苏商运〔2024〕368号)、泰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苏新消费·绿色节能家电以旧换新专项活动第三批家电销售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泰商发〔2024〕76号)要求,进一步扩容参与企业数量、扩大销售渠道,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家电销售企业遴选工作,现将遴选条件明确如下:1.在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均可自愿报名参与活动,在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区依法纳统的家电销售法人企业可直接报名参与,非纳统法人企业参与活动的,非纳统法人企业参与活动的,企业须提供为3名以上员工缴纳社保的凭证,电商企业至少提供1名员工缴纳社保的凭证,7.线下企业应当是本市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线上企业应当是本市登记注册的自营类电子商务企业,具备稳定的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线上发放、验证核销和开具销售发票的能力,9.参与活动的非纳统企业,符合纳统条件的应在2024年年底前依法纳统,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商务局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