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更大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41号)要求,我厅会同省委金融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4〕51号)组织对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开展绩效评价,现将拟评定为第一等次、第二等次、第三等次和表扬的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6日起至9月13日,对名单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省财政厅反映(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608室,邮编:210024,电话:025-83633704),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结果公示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