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十条政策的通知》(乐府办规〔2022〕1号)、《乐山市科技型企业认定奖补实施细则》(乐科通〔2023〕29号)文件精神,拟兑现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科技型企业认定奖补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二、申请条件符合《乐山市科技型企业认定奖补实施细则》的内容,三、申请时间各区、市、县、自治县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科技局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18时,四、申报资料1.乐山市科技型企业认定奖补申请表(盖章件),五、材料报送(一)各申请单位将纸质《乐山市科技型企业认定奖补申请表》盖章件及附件(一式2份,切勿使用合页夹装订)报送至科技型企业认定奖补推荐部门(各区、市、县、自治县科技管理部门,申报材料不退还,(二)各区、市、县、自治县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科技局作为科技型企业认定奖补推荐部门进行汇总、审核,于2024年9月19日18时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1份)及推荐函统一报送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604),七、申请咨询及联系人杜晨光卢媛电话:0833-2443435附件:附件1.乐山市科技型企业认定奖补申请表.doc附件2.乐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乐山市科技型企业认定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pdf乐山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