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甲乙级旅游民宿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办市场发〔2024〕31号)要求,文化和旅游部将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甲乙级旅游民宿申报和首批58家全国甲乙级旅游民宿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4年全国甲乙级旅游民宿申报(一)各地申报的旅游民宿,三是初审符合《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41648-2022)的甲乙级条件,(二)各地申报的旅游民宿应提交:市级等级旅游民宿评定机构推荐报告,(三)有关材料电子版请于2024年3月18日前报送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推荐申报全国甲乙级旅游民宿数量合计不超过6家,(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旅游民宿进行评定检查,二、首批全国甲乙级旅游民宿复核(一)等级旅游民宿复核工作程序按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41648-2022)实施工作导则》执行,复核对象为2021年评出的首批全国甲乙级旅游民宿,现场检查的范围待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具体确定后另行通知,(三)相关证照证明电子版于3月20日前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旅游民宿”模块更新上传,请各地级市文化和旅游局指导本地区等级旅游民宿评定机构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41648-2022)实施工作导则>的通知》(办市场发〔2023〕9号)要求,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对待复核的甲级旅游民宿进行实地验收检查,联系人: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杨柳0951-6852071“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赵云龙13520511157电子邮箱:nx13629501393@163.com附件:1.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41648-2022)2.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41648-2022)实施工作导则>的通知3.旅游民宿等级评定申请报告4.基本要求检查表5.基本要求评分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3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关闭页面】【打印】。